《谷梁传·庄公·十八年》

  一、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

  人者,众辞也。以人执,与之辞也。郑詹,郑之卑者也。卑者不志,此其志何也?以其逃来志之也。逃来则何志焉?将有其末,不得不录其本也。郑詹,郑之佞人也。

  二、夏,齐人歼于遂。

  歼者,尽也。然则何为不言遂人尽齐人也?无遂之辞也。无遂则何为言遂?其犹存遂也。存遂奈何?曰齐人灭遂,使人戍之。遂之因氏饮戍者酒而杀之,齐人歼焉。此谓狎敌也。

  三、秋,郑詹自齐逃来。

  逃义曰逃。

  四、冬,多麋。

上一章』『谷梁传章节目录』 『下一章

相关翻译

写翻译

相关赏析

写赏析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古诗文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翻译

热门诗词

古文典籍

热门名句

热门成语

热门搜索:迅雷下载免费下载2020迅雷下载ios最新版本邪恶男女动图飞华两性性感少妇手机迅雷下载的文件在哪里超短裙美女性感热舞
櫻花の島
网站地图